1月27日,我校在明故宫校区召开《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会,传达学习《条例》精神。校长姜斌,副校长徐正扬、张启钱出席会议。会议由徐正扬主持。

会上,徐正扬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他表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条例》核心要义,切实将《条例》精神转化为推动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综合处处长沈建新围绕《条例》的核心条款、实施要求以及与学校成果转化实践密切相关的重点专项,进行系统解读。
姜斌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条例》的出台为学校破解成果转化难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清晰的行动遵循。他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贯彻落实《条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纳入重要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举措;要强化校内协同,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制定上能同向发力、统筹衔接,在工作推进中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格局;要注重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条例》内容和学校的相关政策,让广大师生员工充分知晓政策、会用政策,推广好成功成果转化案例,讲好南航成果转化故事。
学校党政办、人资部、科研院、资实处、计财部、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同志,相关学院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参加会议。
《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于2025年11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文共8章62条,涵盖总则、成果权益、转化方式、组织实施、收益分配、转化协同、保障措施及附则,体系完整,覆盖转化全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