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无人机研究院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中,为进一步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干事创业活力,分别出台了面向型号、科研两大领域的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按照学校党委对无人机研究院体制机制改革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创新活力的要求,无人机研究院去年制定了年终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人员分类、综合设立普奖与型号科研奖并明确了发放形式,切实让“做出贡献、取得实绩”的教职工得到认可,增强了教职工的获得感。在去年绩效分配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研究院以新时代教育评价作为指导,结合学校分配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年度考核内容、流程、考评人员组成及考评系数,设计了层次清晰、系统全面的打分表,细化了“比创新、比攻关、比效率,保质量、保秘密、保安全”的指标内容,在型号考核中聚焦工作质量、成本控制、创新成果、市场意识等军改后事关产品竞争力的核心因素;在研究室考核上聚焦科研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人才引培等支撑“双一流”建设的功能要素,突出了研究院转型发展的主动脉,拓宽了无人机事业全面发展的主阵地,抓住了激发内生动力的关键点。


从绩效管理到年度考核等相关制度出台实施,无人机研究院初步形成了科学精准、公平客观、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绩效分配机制,助推了学校无人机事业的自立自强、转型发展以及型号任务、科研探索等工作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