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推进扩大院系自主权改革
来源:作者:供图:时间:2014-10-10浏览:714
顶层设计,谋划全局。学校将发挥院系基层办学主体作用,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动“六高强校”战略的关键着力点,启动实施扩大院系自主权改革。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扩大院系自主权改革工作组,统筹协调院系改革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加强学科规划、人才规划、定编定岗等学校管理基础建设,为推动权力下放、扩大自主权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治理架构,构建责权利相统一、资源配置合理、机制运行畅通、民主监督有力的院系管理体制。 简政放权,重心下移。梳理学校层面的各类管理权限,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第一批简政放权事项目录,涉及人事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研院、社科院、计财处、房产处等7个主要职能部门的40个具体项目,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动职权和资源下移。持续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明确院系在学科建设、队伍建设、资源调配、财务管理、岗位聘任、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自主管理权限,强化院系责任和办学自主权,突出院系的办学主体地位。 试点先行,稳妥推进。选取8个院系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先试开展综合改革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与试点院系充分沟通、反复论证,明确试点院系综合改革发展的思路、举措和工作要求,并在校内网上公布试点方案。在试点过程中,向试点院系扩大人事管理权、基层组织设置权、财务管理权、资源配置权、教学管理权和学术管理权等6项权限,充分发挥试点院系的示范作用,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在全校各院系逐步推广实施。
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完善院系内部治理体系,健全决策与监督机制,落实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发挥院系纪委作用,增强对院系二级财务管理与经费执行的过程监管与公开,强化院级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功能。完善科学评价机制,将改革试点与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将改革目标与干部考核挂钩,加强评价指标的设计,探索改革试点的目标责任制。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加强对试点院系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工作推进会,明确阶段性目标,强化对改革成效的评估和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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