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

来源:作者:供图:时间:2014-05-21浏览:425

    高校具有智力密集、创造性强等突出特点,杰出的领导人是高校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选拔任用大学掌舵人对于高校的发展尤为关键。
   
 
    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省委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强调,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理顺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关系,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行政级别。这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改革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接下来,如何把中央及省委的精神贯彻落到实处,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寻找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去行政化”改革的突破口,值得全省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认真研究和探讨。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办高等教育一直处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学校、社会、政府三者之间职能界定不清、关系不顺,导致当前高等院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活力欠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问题。一方面,政府存在过度干预现象;另一方面,政府在监管方面存在盲区。理顺政府、高校、社会三者的关系,推进高等院校“去行政化”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工程,既需要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又需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注重统筹各方利益,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当前,要针对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以管住宏观、管住根本、管住底线为原则,加强高等教育的顶层设计,着力将高校的管理上升到法治层面。
 
 
    一是设置高规格的综合管理协调机构。为加强教育资源的统筹,避免高校目前条块分割的管理状态,建议建立高规格的管理协调机构—高等教育规划与管理委员会,直接向主办政府负责。委员会职责主要审议全省高等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高等学校政府拨款计划与拨款标准,规划高等教育分类改革,合理设置高等教育层级与学科分布等。
 
 
    二是进一步理清政府主管高校职能清单。明确政府对高校管理职能,确保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政府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和加强宏观管理,用计划、法律、经济、评估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实施组织和领导。当前,对广东来讲,政府尤其要注重发挥高校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将高校的发展与文化强省建设、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优先战略等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省属高校与广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着重抓好科学的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加强对高校的分层分类指导,明确规划广东入学人口趋势与人才需求构成,从根源上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重点抓好教育质量评估、绩效评价和年度财务审计,建立高校基本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做好高校财政投入的预算,开展竞争性的项目资金分配,确保高校依法依规运行和整体教育质量提高。着力抓好高等教育平台建设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引导高校优质发展,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三是逐步向社会组织移交职能。委托第三方机构考核高校财政绩效,审议高等学校师资队伍编制规划,审议高等学校校长遴选方案与考核结果。委托第三方参与评估教育质量,讨论决定事关高等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购买社会相关机构服务,建立我省高等教育数据库,设计符合规律、符合学校实际的评估体系,为分类指导不同院校的发展、合理分配各类资源奠定扎实的决策信息基础。同时,要借助信息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面向社会公开高校的资源分配,公开高校财务人事状况,定期发布教学质量报告与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定期报告科学研究成果与服务社会成果。
 
 
    四是着力推进校长职业化、书记专业化。高校具有智力密集、创造性强等突出特点,杰出的领导人是高校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选拔任用大学掌舵人对于高校的发展尤为关键。要将优秀党委书记与杰出校长的引进与培养纳入我省人才优先战略的重要内容,按照构建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做到“三个注重”:注重发挥党委把握方向和监督行政权力的作用,通过党委统一领导来体现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功能;注重发挥校长治校的自主性与能动性,体现法人治理结构中行政负责人的充分权力,赋予校长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最高权限;注重发挥学术委员会治学、教代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五是因地制宜发挥高校自身优势。各个高校在依照《高等教育法》规定权限、找准自身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结合本校的历史积累与优势特色,详细制定本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内部治理结构。严格遵循不同领域高等教育的规律,立足于价值体现和实际成效,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加强各自领域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