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来源:作者:供图:时间:2011-12-15浏览:232

 

    12月8日下午,外国语学院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贯彻四大方面内容:一 、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工作会议精神;二、南航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三、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四、《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学院中心组成员、各系部党支部书记、正副主任、科级干部及民主党派教师代表参加了学习。院党委书记刘健荣、院长何江胜、院党委副书记庞小燕分别主讲各部分会议精神及文件。
 
    何江胜主讲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工作会议精神和南航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他结合南航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重点阐述了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讲话中“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不断开创部属高校科学发展的新局面”的理解,对“质量立校”、“特色办校”、“人才兴校”、“科技强校”、“文化铸校”的五个“坚持”的要求逐一分析,高度赞同学校党代会报告中的“三个为本、三个促进”办学理念,认为学校将“传播知识的学术(即教学的学术)”视为大学学术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点极富战略远见,对常年从事基础课教学的外语教师是一个极大的鼓励。
 
    庞小燕主讲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她介绍了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用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指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第一次从文化纲领、文化目标、文化政策上阐述文化强国的“中国道路”,这是我国文化发展历程中划时代的历史贡献,是我们党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文化建设实践探索、深刻把握文化发展特点规律的基础上,所做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充分体现了文化上的高度自觉和政治上的远见卓识。
 
    刘健荣主讲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她介绍了《中央纪委就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答(记者)问》等有关资料,指出《实施办法》的最大特点是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廉政准则》的相关要求,将“禁止不准”升级为“处理有据违者必究”,要求学院和系部党员干部严格对照《廉政准则》和《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自律。 
 
    在随后的交流环节,学院还按照学校《廉政准则》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向各系部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学院民主党派教师代表征求了教职工对学院工作、学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