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航空宇航学院工程力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姚雅静领取了我校第一张江苏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该证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发。根据有关政策,姚雅静同学可以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每年减免自主创业所需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共8000元。 按照规定,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都可自由申请,持证大学生自主创业将可享有为期3年的减税优惠。大学生申请创业证,应通过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申请,由所在高校对其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再由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予以确认。领取证书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无论是在校期间创业,或是离校后创业,均享受相关减税优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0〕31号),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通过各学院、校内媒体等进行了宣传工作,同时在学校就业网设置“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链接,以方便注册申请。对于申请的学生,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及时予以资格审核,并上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