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应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5-9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处 编辑: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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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08届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报名应聘等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选聘我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村官”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今年全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选聘1600名应届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学院要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认识做好“村官”选聘工作的重要性,要从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就业的角度认识选聘工作的必要性,认真做好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报名、资格审查及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领导要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早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大力宣传,准确把握“村官”选聘条件与政策

    1、选聘任职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

    2、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5)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3、政策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依据选聘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和原有专项事业编制的空缺情况核定。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的专项事业编制由省机构编制部门下达,其他县(市、区)由当地机构编制部门下达。专项事业编制由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实行单列管理,挂靠在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专门用于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7)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三、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村官”选聘工作

    1、认真学习《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年级会等形式,确保把省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个应届毕业生,确保应聘学生报名数量和质量。

    2、学院统一组织相关学生填报《江苏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及《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人员名册》,院级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于5月13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和报名学生4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汇总后报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明故宫校区综合楼212#)。

附件:

1.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

2.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3.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手册

4.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委王国生副书记

5.新华日报(2008年5月7日报道)大学生村官,与新农村建设共前行

6.新华日报(2008年5月8日报道)建立健全到村任职大学生健康成长长效机制

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

200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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