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第十四监督检查室分类指导机制在苏部属高校组举行首场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4596作者:纪委办来源:纪委办供图:宣传部责任编辑:彭丽审核:张海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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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纪委监委高校院所纪检监察机构分类指导工作机制要求,强化交流协作,9月25日,分类指导机制在苏部属高校组2020年首场交流会在我校召开。省纪委监委第十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舒文良出席会议,十所在苏部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杭育新主持。会前,校党委书记郑永安会见了与会人员,向大家到访表示热烈欢迎。

 


前期各高校围绕部属高校建立健全纪检监督体系和提升部属高校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质效两个主题,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现场会上,十所高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问题出发,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部属高校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高校微腐败的主要表现成因及防范开展了交流研讨。

  


舒文良传达了江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用“四个强调”明确了线索研判和处置的重要性,并指出高校开展监督工作要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作用,处理好“三小三大”的关系。一是小数据形成大决策。一定要做到底数清,方向明。二是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从具体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侵害师生利益、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小制度养成大规范。要找准切口,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标本兼治。他强调分类指导工作机制的核心是协同协作,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打造学习交流平台、业务协同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协同合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会上,与会高校还对本组2020年下半年活动方案、调研选题等进行了研讨。

  


江苏省纪委监委第十四监督检查室分类指导机制在苏部属高校组成员单位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共十所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