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11浏览次数:1695作者:刘希来源:党委巡察办供图:责任编辑:彭丽审核:张海艮

字体:

根据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0年7月7日至9日,党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和巡察机关党委第一、第二工作组分别向航空学院党委、后勤集团党委、科学技术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信息化处反馈巡察情况。


反馈会上,四个巡察组组长刘建成、楚广兴、雷江发、余春玲同志分别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在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问题整改、履行核心职能、完善治理体系结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八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组对单位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单位领导班子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不断提高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主动性,全面调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整改工作,对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各单位分管校领导许希武、黄志球、施大宁、宋迎东、黄炳辉同志分别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问题,坚定整改决心;要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有力促进单位各项事业发展;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抓整改落实与工作推进,把巡察整改的作用成效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和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之中。



据悉,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日至6月19日,校党委四个巡察组对八家单位进行了巡察。巡察组通过召开领导班子见面会和动员会,听取工作汇报,列席党委会、党总支会、党政联席会、部门工作会,组织民主测评,开展问卷调查,进行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走访相关部门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完成了巡察任务。被巡察单位将于签收巡察组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于10月底前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