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举办网络与人工智能法学学术沙龙第二期活动

发布时间:2019-07-01浏览次数:987作者:曹京涛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供图:责任编辑:傅成成审核: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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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上午,网络与人工智能法学学术沙龙第二期活动在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楼312室举行。本期学术沙龙由院长王建文主持,熊敬博士、蒋子涵和曹京涛同学作为报告人进行学术分享,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研讨。

首先,熊敬就“区块链技术视角下股东投票权和收益权去耦”问题做了学术报告。他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转变,股东投票权和收益权去耦现象对股东投票机制产生了较大的冲击,甚至导致机制失灵。针对这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引入区块链技术的新视角,他为与会同仁们充分描绘了股东投票权和收益权去耦的问题现状和治理思路。之后,他重点从去耦的法律规制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域外经验和国内实践,进一步提出相关法律规制措施和个人展望。整场报告理论与实际结合紧密,有理有据,富有前瞻性。

接着,蒋子涵以“智能投顾模式下合规义务的再审视”为题做了学术报告。她通过梳理近年来智能投顾在社会实践各方面的具体应用,敏锐地指出传统合规义务难以直接适用于智能投顾的原因,并以此作为切口,继续深入挖掘智能投顾中合规义务主体的重新认定和合规义务内容的再次设定这一问题,最后再具体阐释智能投顾产品胜任性的监管困境及出路,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相当的价值意义。

紧随其后,曹京涛以“智能合约的法律风险防范”为题做了学术报告。开篇入题,他指出智能合约作为区块链技术的重要应用,直接规避了人为因素在合约履行中的干扰,在重塑交易模式、创设信任架构方面有着重要意义。但是,智能合约代码规范性和高度自治性的背后也潜藏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顺着这个角度出发,他从多学科、全角度地深入考察了智能合约的法律风险,帮助与会老师进一步理清技术与法律的关系、程序代码同法律规则的关系。最后他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提出风险防范规制对策,旨在促进智能合约在代码治理和法律治理的双重把控下平稳有序发展。

在三位报告人分享完毕后,与会的各位老师从各自不同的研究视角出发,进行了富有针对性的研讨,三位主讲人也从理论出发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详细地回应。

汇报结束后,王炳老师点评了上述发言。他在肯定了三位报告人前期研究所付出努力和所取得成果的同时,更多强调了“问题导向”的重要性,提倡论文写作和学术研究必须秉承言之有物的基本原则,既要有理论价值,也要有实践意义。最后,王建文就本次活动的成功举行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这次沙龙活动意义重大,并鼓励与会老师就相关问题深入开展研究,继往开来,永远保持“在路上”的热情,不断将主题沙龙活动做好做精,提升学院网络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