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个人所得税新政策专场宣讲会

发布时间:2019-01-12浏览次数:2181作者:陈一瑄来源:财务处供图:虞运彭责任编辑:王伟审核:张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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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相关精神,帮助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全面了解新个人所得税法,1月11日上午,学校在明故宫校区举办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宣讲会,邀请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局长王火生、科长严炯等一行四人来校宣讲。副校长施大宁出席会议,各单位财务报账人员、科研秘书以及近200位教职员工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财务处处长张丕宏主持。


会上,施大宁对秦淮区税务局领导亲临宣讲会表示热烈欢迎,他强调此次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事关每位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各参会人员要认真消化吸收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内容,并主动在本单位宣传和解释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帮助本单位教职员工能够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



王火生传达了税务总局新个税改革的政策精神和具体要求,从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综合与分项所得相结合、税率档等六方面详细介绍了此次改革要点,并对我校长期以来的税收工作表示了肯定。



随后,严炯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亮点、改革的基本内容、累计预扣缴的计算方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及操作要点、个人所得税APP使用等方面进行了逐条说明和深入剖析。为便于理解,严炯辅以实例阐述了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同时,税政专家们为广大教职工进行了现场答疑,针对教职工的疑问,严炯逐一进行解答,现场气氛热烈、互动频繁,取得了良好的宣讲效果。


张丕宏对秦淮区税务局对我校税收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他指出,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此次秦淮区税务局深入学校开展政策宣讲、指导工作,不仅让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税政策,充分体会到个税改革、减税红利带来的获得感,也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的责任感。


此次宣讲会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行了有效宣传,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个税新政的关注,为新个税法在学校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