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举办中韩无人机立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12-12浏览次数:987作者:人文学院来源:人文学院供图:人文学院责任编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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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0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承办中韩无人机立法研讨会。学院党委书记张启钱、院长王建文、副院长高志宏、人文学院和民航学院师生参加了会议。航空法与空间法所长栾爽教授主持了会议。



张启钱首先致辞,他对韩国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介绍了学院航空法学研究现状及愿景,并对无人机立法的研究提出建议。韩国航空与航天法律与政策研究会名誉会长,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兼职教授金斗焕博士做了“Some Consideration on the Legistration of Drone (UAV) in China andKorea”的主题报告,介绍了韩国无人机立法的最新进展,梳理了中国无人机立法的情况,提出如何从立法层面应对无人机迅速发展所带来的问题。韩国仁川国际机场空港安全处李纪宪博士从航空安全的角度介绍了仁川机场新建的T2航站楼的一些基本情况。栾爽教授指出,韩国无人机立法效力等级较高,管理主体明晰,区分商业和娱乐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内容涵盖了注册、批准、安全、保险等各个问题,很多方面值得借鉴。但由于中国无人机立法还要考虑促进产业发展,有自身的特殊性,立法需要在促进产业发展和保证安全之间寻求平衡。张书琴副教授谈到了无人机分级分类管理的重要性,明确分类标准是进行规制的基础。郭莉博士提出韩国的强制保险和无人机侵权赔偿立法值得借鉴。学者们还就空域问题、无人机侵犯隐私权的认定和保护、国际民航组织的无人机立法情况,韩国无人机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交流。

最后,王建文进行总结,他提出,中国和韩国的无人机立法存在差异。韩国的无人机立法旨在管理,而中国的无人机立法应更多承担培育和促进产业发展的功能。因此,中国的无人机立法应该更侧重于产业政策扶持。他建议加强对无人机立法的研究,尤其是持续的专题研究,中国和韩国学者的合作研究成果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