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民用无人机立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09-16浏览次数:1377作者: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供图: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责任编辑:刘晓审核:

字体:

9月8日,由我校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举办的“民用无人机立法研讨会”在明故宫校区举行。来自江苏省政府法制办、民航华东管理局、民航江苏省安全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公安厅、中国民航大学、玖润律师事务所等专家学者,围绕当下的无人机管理焦点问题展开热议。我校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张启钱、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的多名专家教授等参加会议。

张启钱在致辞中对与会专家表示欢迎,介绍了我校以及学院航空法研究的情况,阐述了召开无人机立法研讨会以及探讨无人机规范管理、加快立法的意义。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民用无人机的规制与产业发展、无人机与空域管理、无人机司法实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民航华东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张子川在发言中对行业的发展前景充满期待,并指出这是为数不多领先于世界的行业,有必要构建一套先进的管理法规;来自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的王立志教授表示应注意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的界限,无人机管理应和现存的通航管理要有所差别,如飞行前申报空域、提交计划,对于7kg以下的消费级无人机并不适用。民航江苏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处长郭建忠谈到空域开放对无人机发展的必要性,并根据长期工作经历,提出无人机空域划设的设想和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我校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栾爽教授以“立法如何平衡无人机监管与行业发展”为题,结合英国《红旗法》,分析严苛的限制性管理让汽车工业在英国失去了发展契机的案例,指出对无人机必须要有监管,但要审慎与渐进,尊重产业发展规律,让监管更长远、更有效。

当前,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军事、民用和科学研究领域,然而我国近期频频出现的无人机“黑飞”、“闯入禁飞区域”和“扰航”为无人机的发展蒙上了阴影,各地为有效地对无人机进行规范与管理,都加快了无人机相关立法进程,但已经出台的地方性无人机管理办法存在争议。为进一步完善无人机立法,我校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举办了此次研讨会。

与会专家在研讨会上进行了精彩发言,展开了充分的研讨,气氛热烈,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此次研讨会受到了广泛关注,光明日报、搜狐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近年来,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一直致力于研究航空法,关注通用航空立法和无人机法治,开展多项航空法的研究和交流工作,根据民航改革发展和航空运输中出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学术研究,组织专业学术研讨会,提升了为行业和社会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