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延续审查

发布时间:2017-07-15浏览次数:3642作者:丁超来源:装备工程部供图:责任编辑:杨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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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空军装备部试验监管局组织,军委装备发展部、陆军装备部和海军装备部参加组成联合审查组,对我校进行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延续审查。空军驻南京地区军事代表室、空军驻江苏地区军事代表室、军委装备发展部军代局驻南京地区第二军事代表室、驻南京大桥机器厂军事代表室和海军驻南京地区航空军事代表室参加了审查。聂宏校长、党政办、人事处/高级人才办、科学技术研究院、装备工程部、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保卫处、保密处、资产经营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自动化学院和无人机研究院有关领导参加首、末次会议。

审查组听取了学校自上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以来的资质保持情况汇报,依据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财务资金状况、履约信用、保密管理和军委装备发展部要求的其他内容等七个方面共37项要求,对学校的组织机构、科研生产、人事、设备设施、质量、财务、保密、安全和环保等工作约一千余份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听取了各单位工作人员所作的解答和补充。

审查组形成的审核评价意见充分肯定了学校在国防军工领域扎实的技术能力和深厚的文化积淀,认为学校领导层高度重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工作,对本次延续审查作了充分的准备,并提供了丰富详实的证明材料;同时也指出了学校在制度建设、文件管理等方面相对审查要求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审查结论为学校基本具备资格,经整改并验证合格后继续推荐注册。

聂宏校长代表学校对审查组专家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地感谢。他指出,审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改进建议表明学校在各项管理工作中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各有关单位应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按期完成整改,并对专家提出的改进建议进行积极地落实和回应。本次审查对学校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工作是一次很好的机遇,将进一步促进学校综合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强化学校承担国防科研任务的能力;持续保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将为学校今后更好地服务国防装备建设、实现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