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

发布时间:2015-12-04浏览次数:449作者:来源:供图:责任编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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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九大改革任务、30余条具体措施,着力破除制约创新创业教育的思想观念、教育教学体系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培养一大批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改革的总体设计
 
  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订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实施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一是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和退出管理办法。二是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长效机制。三是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鼓励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一是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二是加强专门课程建设。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必修课和选修课,推出一批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创新创业教育开放课程。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式。一是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二是改革考试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强化创新创业实践。一是实现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二是拓展实践平台。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三是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
 
  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一是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二是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一是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授课或指导教师。二是加强培养培训。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一是建立健全创业指导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二是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完善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建立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一是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二是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三是深入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
 
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实施意见》颁布后,教育部以明确重点改革任务分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召开视频工作会议、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修改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等措施为抓手,积极营造各方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推动高校把《实施意见》落实到位。
  落实重点任务分工。一是对照《实施意见》改革任务,明确部内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措施及时间节点。二是推动各地各高校制定更细化、可操作、能检查的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三是要求各地各高校在“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中,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重点,提出一些明确的目标、政策和措施。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发了通稿。《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刊发评论员文章和专家解读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教育部官方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发布政策图解,集中宣传和准确解读《实施意见》。积极引导高等教育战线转变思想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召开视频工作会议。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各地各高校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制定本地本校实施方案,抓好改革措施落地。6月2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负责人、教师代表、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7600余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6月12日,由教育部牵头,会同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和吉林省人民政府筹备举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正式启动,鼓励大学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开展创新创业,申报比赛项目。今后每年举办1次。
 
  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一步修改完善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把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其中。